491 转 191:PAM3 操作指引更新明确收入与居住地连续性
更新的 PAM3 操作指引确认三个税务年度均需达到 AU$53,900 收入门槛,并要求合资格期内主要居住地连续位于指定偏远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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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部 PAM3 技术移民操作指引 更新覆盖 491 转 191 路径。三点值得注意:
收入门槛按税务年度逐年计,不取平均
门槛为每税务年度 AU$53,900(澳洲财年 7 月 1 日 – 6 月 30 日),三个税务年度必须各自独立达标。不允许取平均。某 491 持有人前两年各 $80,000,第三年只 $48,000——即便平均远超门槛,仍不合格。
居住地连续性
491 签证要求持有人在指定偏远地区居住、工作、学习满三年。PAM3 明确”主要居所”必须连续位于指定偏远地区——因个人或工作短期出行允许,但主要地址迁出偏远地区会重置合资格周期。
移民部实际要求的证据
- 三个税务年度的 Notice of Assessment (NoA) 显示应税收入
- 居住期内的租赁协议、账单或房产文件
- ATO myGov 地址历史记录(PAM3 现已接受作辅助证据)
常见失败模式
- Salary sacrifice 安排把应税收入压到 $53,900 以下——尽管税前高于门槛
- 短期外派到大都市办公室 (>90 天) 被重新认定为主要地址变更
- 一方搬回大都市而主 491 持有人留在偏远地区的伴侣组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