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3签证谁可以做担保人?子女未满18怎么办(2026年版)
143 签证必须由经内政部批准的担保人担保:通常是有资格的子女,若子女未满 18 岁则由符合条件的亲属或社区组织出任。本文说明担保人资格、Form 40 提交与获批环节。
143 签证(Contributory Parent visa,贡献类父母永居签证)必须由符合条件的担保人担保,而且担保本身要经澳大利亚内政部批准,不是有人签个字就生效;担保人需要填写并提交 Form 40 Sponsorship for migration to Australia(移民担保表)。通常情况下担保人是申请人有资格的子女;如果这名子女未满 18 岁,则改由符合条件的亲属(eligible relative)或社区组织(community organisation)出任担保人。以上依据澳大利亚内政部 Contributory Parent visa (subclass 143) 官方页面,截至 2026 年 7 月官方页面。
谁有资格做 143 签证的担保人?
担保资格取决于"子女"这一层关系,而不是申请人与担保人的私人交情。按《1994年移民条例》(Migration Regulations 1994)第 143.211 条,主申请人必须是下列人员的父母:已定居的澳大利亚公民、已定居的澳大利亚永久居民,或已定居的符合条件的新西兰公民。担保安排则规定在第 143.212 条:子女已满 18 岁时,通常由该子女本人或其同居配偶/事实伴侣担保(担保人须满 18 周岁且为定居身份);子女未满 18 岁时,由子女的同居配偶、亲属/监护人或社区组织担保。
内政部官方页面的表述更简短:通常由有资格的子女(eligible child)担保,子女未满 18 岁时,由有资格的亲属或社区组织担保。法规层面的列举比官方页面更细,若两者在个案口径上有出入,以内政部官方页面与最新公布为准。
| 情形 | 可由谁出任担保人 | 说明 |
|---|---|---|
| 子女已满 18 岁 | 该子女,或子女的同居配偶/事实伴侣 | 担保人须满 18 周岁且为定居身份 |
| 子女未满 18 岁 | 子女的同居配偶、亲属/监护人,或社区组织 | 未成年子女本人不能担任担保人 |
| 通过退休签证路径申请 | 无需担保人 | 同时免于家庭成员平衡测试与经济担保 |
| 原担保人去世且持有 173 签证 | 视为已满足担保要求 | 限于申请时持有 173 签证且无其他合格担保人 |
子女未满 18 岁,为什么不能由子女本人担保?
担保本质上是一项具有法律后果的承诺,内政部要求担保人具备成年身份和定居身份,未成年人不具备出任的资格。所以"子女未满 18 岁"并不会让申请失去担保来源,而是要把担保人换成法规允许的另一类主体:子女的同居配偶、亲属/监护人,或社区组织。
这里容易被忽略的是"未成年子女"与"随行子女"是两件事。如果未满 18 岁的子女是作为副申请人(受抚养子女)随主申请人一起递交,官方页面要求为每个未满 18 岁的随行受抚养人提供身份证明、关系证明(如出生证明或结婚证)以及必要的品行材料;这类随行安排并不改变主申请人仍须由合格成年人或社区组织担保这一前提。另外,内政部明确:如果批签不符合未满 18 岁申请人的最佳利益,该签证不会被批准。
担保是不是"有人签字就行"?为什么必须获批
不是。内政部官方页面写得很直接:担保必须经我们批准(We must approve the sponsorship)。也就是说,担保审批是签证审理中的独立环节,担保人资格、关系材料和 Form 40 的内容都会被审查;担保未被批准,申请无法往下推进。
因此准备重点不只是"找到一个人",而是让担保关系可被文件证明:担保人的身份与定居身份、担保人与申请人子女之间的关系、以及担保人本人符合年龄与身份要求。假设某申请人由成年子女担保,但子女在递交时还未满 18 岁,那么这份担保就落在"未成年子女"的规则里,需要另找符合资格的亲属、监护人、子女的同居配偶或社区组织,并重新提交 Form 40。
Form 40 由谁交、什么时候交?
Form 40 由担保人本人填写和提交,属于"担保人文件",不是主申请人的个人材料。内政部在申请步骤的"收集材料"环节中列明:除通过退休签证路径申请外,申请人必须有合格担保人,担保人须完成 Form 40 Sponsorship for migration to Australia。
递交方式上,官方页面说明自 2026 年 4 月 22 日起,143 申请须通过 ImmiAccount 在线递交,材料在 ImmiAccount 中上传、申请费在线支付;若因技术问题无法在线递交,可先提交 ImmiAccount 技术支持表单,技术支持无法解决时,内政部会考虑允许纸本申请。纸本申请在收到确认信后也可导入 ImmiAccount 管理。
担保人和经济担保(AoS)是同一件事吗?
不是。担保人负责担保关系并签署 Form 40;经济担保(Assurance of Support)是向政府保证申请人及其随行家庭成员在澳期间不会依赖政府福利的安排,由内政部在审理过程中通知你何时需要提供。
内政部特别说明:担保人或家庭成员不必提供经济担保,经济担保可以由一个人、多人或一个组织提供。这一点在实务上很关键——可以把"谁做担保人"和"谁出经济担保"分开安排,但两者都要各自满足要求。退休签证路径的申请人不需要经济担保。
哪些情况下根本不需要担保人?
通过退休签证路径(Retirement visa pathway)申请的 143 申请人不需要担保人,也不需要满足家庭成员平衡测试、不需要经济担保。官方页面设定的条件是:在 2018 年 5 月 8 日持有或曾持有 Investor Retirement (subclass 405) 或 Retirement (subclass 410) 签证;自该日起至递交 143 申请之日未持有其他实质性签证;递交时在澳大利亚境内。
此外,已持有 173 贡献类父母临时签证的申请人走第二阶段永居路径时,视为已满足家庭成员平衡测试;申请期间如需更换担保人,属于需要向内政部通报的情形变化,并需提供相应证明。
担保人去世或想换人,会怎样?
担保人死亡是官方页面单独列出的事项:如果申请人持有 173 临时贡献类父母签证,在担保人去世的情况下仍可能符合 143 的申请资格。按《1994年移民条例》第 143.212 条的安排,若申请时持有 173 签证、原担保人已去世且没有其他符合条件的担保人,申请人被视为已满足担保要求。
换担保人则属于"情形变化"。官方页面在 173 持有人的补充材料清单中列出,递交后若"想指定新的担保人"或"担保人已去世",都需要提供相应证据。递交后发现申请信息填写有误的,应使用 Form 1023 Notification of incorrect answers 更正。
本文按内政部官方页面与《1994年移民条例》的相关条款作一般性说明,仅供一般参考,不构成针对个人情况的专业意见,具体安排请以官方最新公布为准,必要时另行咨询具备资质的专业人士。
常见问题
担保人必须是澳大利亚公民或永久居民吗?
担保链条的起点是"子女"的身份:按《1994年移民条例》第 143.211 条,申请人需是已定居的澳大利亚公民、已定居的澳大利亚永久居民或已定居的符合条件的新西兰公民的父母。担保人本身也须满足年龄与定居身份要求,具体口径以内政部官方页面为准。
子女未满 18 岁,还能由该子女担保吗?
不能。未成年人不能担任 143 的担保人,此时须由子女的同居配偶、亲属/监护人,或社区组织出任。内政部官方页面的表述为由有资格的亲属(eligible relative)或社区组织(community organisation)担保。
担保提交后还需要等批准吗?
需要。内政部官方页面明确写明担保必须获批,担保审批是审理中的独立环节,担保未获批准则申请无法继续推进。
Form 40 可以由主申请人代担保人填写吗?
Form 40 是担保人文件,须由担保人完成(Your sponsor must complete Form 40 Sponsorship for migration to Australia)。主申请人负责的是自身及随行家庭成员的身份、关系、健康、品行等材料。
担保人一定要同时提供经济担保吗?
不一定。内政部说明担保人或家庭成员不必提供 Assurance of Support,经济担保可由一个人、多人或一个组织提供,且会在审理过程中通知你何时需要提交。
递交之后还能更换担保人吗?
可以提出,但属于需要通报的情形变化。官方页面在 173 持有人的补件清单中把"想指定新的担保人"列为需提供证据的事项;若申请信息本身填错,则使用 Form 1023 更正。
走退休签证路径还需要担保人和经济担保吗?
不需要。符合退休签证路径的 143 申请人免于担保人、家庭成员平衡测试和经济担保三项要求,但仍需满足该路径自身的签证历史与递交时身处澳大利亚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