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持173临时签证怎么转143永居?28天时限与材料简化
本文依据澳大利亚内政部官方页面说明持173临时签证转143永居的三种递交时点、28天宽限与超期补救条件,以及平衡测试沿用、变化情形材料、境内获批与费用分期。
持贡献类父母临时签证(Contributory Parent (Temporary),subclass 173)的人,可以在三种时点之一递交贡献类父母永居签证(Contributory Parent,subclass 143)的第二阶段:递交时仍然持有 173 签证;173 签证在递交前的 28 天内曾经有效;或者 173 签证结束已超过 28 天,但能够证明存在令人同情且有说服力的情况(compelling and compassionate circumstances),并须提交证据且获得部长认可。走通前两种时点的申请人可免交一部分常规材料;而以 173 持有人身份申请(含上述三种时点,超过 28 天须获部长认可)的,官方页面写明你已经满足家庭成员平衡测试。以上口径依据澳大利亚内政部 Contributory Parent visa (subclass 143) 官方页面,截至 2026 年 7 月。
28 天规则到底怎么算?
28 天不是从签证获批起算,而是以「递交 143 申请的那一刻」为锚点往前看:递交前 28 天内的任何时间你曾持有 173 签证,就仍然落在两步走路径里。官方页面把这个窗口写进资格条款,同时也建议申请人在 173 签证获批后尽快递交第二阶段,以免错过时限、失去后续的便利。
| 递交时的状态 | 是否仍按两步走路径处理 | 平衡测试 | 材料减免 |
|---|---|---|---|
| 仍持有 173 签证 | 是 | 无需重新满足 | 适用 |
| 173 在递交前 28 天内结束 | 是 | 官方页面对 173 持有人写明已满足 | 适用 |
| 173 结束已超过 28 天 | 仅在部长认可同情且有说服力情况时成立 | 归入「以 173 持有人身份申请」的三种选项之一 | 官方页面未写明适用 |
| 以上均不适用 | 否,按标准 143 申请处理 | 需满足 | 不适用 |
需要提醒的是,材料减免在官方页面上只明确写给「持有 173 签证」或「173 在递交前 28 天内结束」这两种情形;超过 28 天但获得部长认可的情形是否被一并减免,页面没有逐项列出,实际以官方最新公布为准。本文只作一般梳理,不构成针对个人情况的意见,具体判断仍应以官方信息为准。
超过 28 天还能回到两步走路径吗?
能,但门槛从「时间」变成了「理由」。官方页面要求你证明存在令人同情且有说服力的情况,目的是恢复此前的签证状态(regain your previous visa status),并且必须提交相应证据,由部长认可这些情况确实存在。
也就是说,这不是一个可以事后补交申请费就自动恢复的窗口,而是一个需要举证、需要被认可的判断。如果三种情形都不成立,你的 143 申请仍会被受理,但按标准申请处理,不再是两步走路径——这意味着平衡测试、完整材料清单等要求都会回到常规状态。
已经通过平衡测试,是不是就不用再交材料?
部分正确。官方页面写明:作为 173 签证持有人申请 143,你已经满足家庭成员平衡测试;若你在临时签证失效前递交,也无需再次满足该测试。因此,用于证明「至少一半子女(含继子女)是符合条件的子女」或「居住在澳大利亚的符合条件子女多于其他任何单一国家」的子女关系、身份与居住分布类材料,无需重复提交。
但减免不等于免交。常规的身份证明、担保、经济担保(Assurance of Support)、健康与品行相关材料仍按官方要求处理,除非你走的是退休签证路径(Retirement visa pathway)——该路径下无需平衡测试、无需担保、也无需经济担保。此外,无犯罪证明与体检一般在官方通知后再办理,不要提前自行安排;获批前你与随行家庭成员都必须持有有效护照。
变化情形清单:哪些材料仍必须补?
这是最容易漏掉的一环。官方页面明确:即使你符合材料减免条件,仍然需要提交两类文件——一是说明你正在接受他人协助申请的文件,二是自 173 签证获批以来发生变化情形的证据。变化情形包括:
- 家庭成员不再属于受抚养人(dependent)
- 伴侣关系发生变化
- 家里有新出生的孩子
- 联系方式发生变化
- 换发了新护照
- 想要指定新的担保人
- 原担保人去世
其中「担保人去世」一项值得单独留意:官方页面另有一条规定,持有 173 签证的人在原担保人去世的情况下,仍有可能符合 143 签证资格。这属于变化情形通报的范畴,应随申请材料如实说明。
递交后人在境内还是境外?
递交时,你与随行家庭成员可以在澳大利亚境内或境外,但不能处于入境查验(immigration clearance)状态。
关键在于获批时:如果你在递交时持有或曾持有 173 签证(或替代的 600 签证),或者走退休签证路径,那么签证获批时你可以在境内也可以在境外;其他所有 143 申请人获批时必须在澳大利亚境外。
另一个常被误解的点是过桥签证。143 申请本身并不附带过桥签证,例外只有三种:走退休签证路径、递交时持有 173 签证、或是 173 持有人的家庭成员。官方页面写明,审理期间你必须在澳大利亚境外,除非你持有其他有效签证——把这条与上面的规则合起来看,在 173 签证有效期内递交并在境内停留,是最自然的衔接方式;一旦 173 到期又无其他有效签证,就应重新评估停留安排。
审理本身受名额上限与排队影响,官方页面说明父母类签证需求大于每年名额,采用「初审核定是否入队、有名额时再出队终审」的两阶段方式;本文不对审理时长作任何估计。
费用怎么付,什么时候付第二期?
143 签证的官方起始费用为单人 AUD 49,900,另有每位随行家庭成员的附加费用,有限情形下适用减免;官方页面同时说明,173 签证持有人与替代 600 签证持有人的费用可能更低,具体金额以官方签证定价页面公布为准。
费用分两期支付:第一期在递交时支付,第二期在官方发出通知(invoice)后支付,且必须在签证获批前付清;未支付第二期将导致申请被拒。若申请最终被拒,申请费不予退还。体检、无犯罪证明与生物信息采集等还可能产生额外费用。
递交前还要处理哪些一次性事项?
有三件事会直接影响申请能否成立:
- 如果你已经递交了另一个父母签证申请且尚未出决定,递交 143 时必须撤回该申请,可以在新申请中一并办理。
- 如果你已经申请或持有担保父母临时签证(subclass 870),不能申请 143。
- 自 2026 年 4 月 22 日起递交的申请,必须通过 ImmiAccount 在线提交;确因技术问题无法在线递交的,先走官方的技术支持流程,未解决的才可能获准纸质递交。
常见问题
173 签证已经过期,还能走两步走路径吗?
取决于过期多久。过期在 28 天以内的,仍属于「递交前 28 天内曾持有 173」的情形,可按两步走路径递交并享受材料减免。过期超过 28 天的,需要证明令人同情且有说服力的情况并提交证据、获得部长认可,否则申请会按标准 143 申请处理。
转 143 还要再做一次家庭成员平衡测试吗?
作为 173 签证持有人申请 143,官方页面写明你已经满足平衡测试;若在临时签证失效前递交,也无需再次满足。因此无需重新提交子女关系与居住分布类证明材料。
材料简化后,还需要交无犯罪证明和体检吗?
健康与品行要求仍然适用,你与随行家庭成员都必须满足。官方页面的建议是等通知后再安排,不要提前自行做无犯罪检查;体检也会在需要时另行通知。
递交 143 后我能不能一直在澳大利亚等结果?
143 申请本身不附带过桥签证,例外只有退休签证路径、递交时持有 173 签证、以及 173 持有人的家庭成员三种。官方页面要求审理期间你必须在澳大利亚境外,除非你持有其他有效签证。
原担保人去世了,申请还能继续吗?
官方页面写明,持有 173 签证的人在原担保人去世的情况下仍有可能符合 143 签证资格。同时,「担保人去世」被列入必须提交证据的变化情形清单,应如实通报并附相应材料。
第二期费用不交会怎样?
第二期必须在签证获批前支付,官方会发出付款通知。未支付该笔款项,申请将被拒签。另外,申请一旦被拒,已缴申请费不予退还。
什么时候必须在线递交?
自 2026 年 4 月 22 日起递交的申请必须通过 ImmiAccount 在线提交。仅当存在技术问题、且经官方技术支持流程未能解决时,才可能获准以纸质方式递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