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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7签证能带兄弟姐妹和孩子吗?2026年家属规则

按2026年8月澳大利亚内政部837签证官方页面:兄弟姐妹须各自单独递交申请,主申请人的受养子女可在递交时或决定作出前并入,决定作出后一律不能再追加。本文梳理两条路径的时间窗口、材料与费用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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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回答:兄弟姐妹不能和主申请人写在同一份 Orphan Relative visa (subclass 837) 申请里,官方页面要求为每个兄弟姐妹单独提交一份申请;但主申请人(即作为孤儿亲属的孩子)本人的受养子女可以并入同一份申请,只要在递交时或内政部作出决定之前加入。一旦决定作出,无论是下签还是拒签,都不能再追加任何受养人。依据为澳大利亚内政部 Orphan Relative visa (subclass 837) 官方页面,截至 2026 年 8 月官方页面。下文按官方页面与《1994年移民条例》(Migration Regulations 1994)相关条款作一般梳理,不构成针对个案的专业建议,具体安排应以官方最新公布信息或专业人士意见为准。

兄弟姐妹想一起申请,是并案还是各交一份?

各交一份。官方页面在「Include other children」一节写明:如果孩子有兄弟姐妹也想申请,为每个兄弟姐妹单独提交一份申请。

这一要求带来几个直接后果:

  • 每位兄弟姐妹在自己的申请中都是主申请人,需要各自提交 Form 47CH(Application for migration to Australia by a child)与 Form 40CH(Sponsorship for a child to migrate to Australia),并按官方页面说明以纸质方式寄送至珀斯的 Child and Other Family Processing Centre。
  • 每位兄弟姐妹须各自满足 837 类别关于孤儿亲属身份、担保人与境内递交的要求,也各自按「主申请人」标准计费。
  • 各份申请独立审理,不存在一份申请覆盖多名兄弟姐妹的处理方式。

因此,「一份申请带三个兄弟姐妹」的设想在 837 类别中并不成立;能并入的是另一类人——主申请人自己的受养子女。

主申请人的受养子女什么时候可以加进来?

可以在两个时点加入:递交申请时一并列入,或在审理期间、内政部作出决定之前的任何时间追加。官方页面的分步说明同样写明,可在作出决定前的任何时间把孩子的受养子女加入其签证申请。

反面限制同样明确:官方页面在「Bring a family member」一节写明,决定作出后不能再向该签证添加受养人。这意味着「先下签、家人随后补上」在 837 类别里没有通道。

《1994年移民条例》关于 837 类别的条款进一步给出了副申请人的结构:申请时须为主申请人的家庭成员、主申请人的 Child (Residence) (Class BT) 申请已递交且其担保涵盖该副申请人(837.311、837.312);获签时须仍为主申请人的家庭成员,且主申请人已获签(837.321)。也就是说,副申请人的批准顺序排在主申请人之后,主申请人未获签,副申请人无从获签。

三个时间点怎么区分?

时间窗口 兄弟姐妹 主申请人的受养子女
递交申请时 不能并入,须每人一份独立申请 可一并列入同一份申请
审理中、决定作出前 仍须走各自的独立申请 可随时追加到同一份申请
决定作出后 本人符合条件的,仍可各自单独递交 837 申请 不能再追加,家人需另寻签证途径

需要注意一个与「决定前」直接相关的事实:官方页面要求孩子在递交申请时和作出决定时都在澳大利亚境内;若在审理期间离境,孩子在境外时无法获签。因此追加受养子女的窗口,实际也受制于审理期间申请人是否保持在境内的状态。

加进来的受养子女要满足什么条件、交什么材料?

按官方页面的材料清单,为每名随行的 18 岁以下受养人需提供:

  • 身份证明文件;
  • 与该孩子的关系证明,例如出生证明;
  • 如适用,品格材料(16 岁以上的儿童须提供自满 16 岁起、过去 10 年中累计居住 12 个月以上的每个国家的无犯罪证明,并完成 Form 80)。

此外,官方页面要求提供孩子及申请中所含任何其他受养人的 4 张近期护照规格照片(45mm x 35mm,6 个月内拍摄)。

健康方面,官方页面写明:申请该签证的受养子女须满足健康要求;未随行来澳的家庭成员也可能需要满足健康要求。按《1994年移民条例》与内政部程序指引的相关口径,公共利益标准(含健康与品格)适用于主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即家庭成员中一人不满足相关标准,会影响全案结果;担保人还需按表格 40CH 作出支持承诺,具体条款表述以官方法规最新文本为准。

费用会怎么变?2026年有什么费用优惠?

官方页面说明,签证费按主申请人计收,每名申请该签证的受养子女另有收费;此外可能产生体检、无犯罪证明与生物识别等其他费用。官方页面未在主申请人费用栏列出固定金额,而是要求使用内政部的 Visa Pricing Estimator 计算应缴费用,该估算器不包含上述其他费用。因此,兄弟姐妹各自单独申请,意味着各自按「主申请人」标准计费;并入的受养子女则按「每名受养子女」加计。

2026 年的一项变化是:自 2026 年 7 月 1 日起,符合条件的太平洋岛国与东帝汶公民递交有效申请时适用较低的签证费用,家庭成员同样适用较低费用,认定依据是主申请人(或满足主申请人标准的签证持有人)所持护照的签发国。适用国家包括斐济、巴布亚新几内亚、萨摩亚、所罗门群岛、汤加、图瓦卢、瓦努阿图、基里巴斯、瑙鲁、帕劳、马绍尔群岛、密克罗尼西亚联邦与东帝汶。

另需注意:官方页面写明,若申请被拒,申请费不予退还。

决定作出后,家人还有别的路吗?

没有「补加」这条路。官方页面明确,决定作出后不能向该签证添加受养人;官方同时指向签证查询工具(explore visa options),供查询家庭成员可能适用的其他签证。

就签证权利而言,官方页面列出,该签证持有人在获签后可以担保亲属来澳;兄弟姐妹若自身符合 837 类别条件,仍可走各自独立申请的通道。这两条路径与「补加到已下签的申请里」是两回事。

常见问题

837签证能把兄弟姐妹写在同一份申请表上吗?

不能。官方页面要求为每个兄弟姐妹单独提交一份申请,每份申请各自需要 Form 47CH 与 Form 40CH,并各自按主申请人标准计费。兄弟姐妹只能作为各自申请的主申请人推进。

受养子女最晚什么时候可以加进来?

最晚在内政部对该申请作出决定之前。官方页面的分步说明写明,可在作出决定前的任何时间把孩子的受养子女加入申请;递交时一并列入或在审理期间追加都可以。

下签后才出生的孩子,能补加到837签证里吗?

不能。官方页面写明,决定作出后不能再向该签证添加受养人。同时,孩子的出生属于需要主动告知的变化事项,应按官方关于情况变化的说明及时通知内政部。

不来澳洲的家庭成员也要体检吗?

可能需要。官方页面写明,未随行来澳的家庭成员也可能需要满足健康要求。是否触发、由谁承担检查,取决于个案审理,应以官方最新公布的要求为准。

兄弟姐妹各自申请,费用怎么算?

每人一份申请,各按主申请人标准计收签证费;若其中某人有受养子女并入,则在该份申请中按每名受养子女加计。具体金额需用内政部 Visa Pricing Estimator 计算,该工具不包含体检等其他费用。

主申请人下签后,兄弟姐妹还能靠这份申请一起拿永居吗?

不能。该份申请在决定作出后已无法追加任何人。兄弟姐妹若符合 837 类别条件,应各自单独递交申请;其他家庭成员可考虑官方签证查询工具中列明的其他签证选项。

拒签后费用会退吗?

官方页面写明,若申请被拒,申请费不予退还。这也意味着在递交前确认受养子女是否已全部列入、兄弟姐妹是否需要各自成案,具有实际成本意义。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