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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70签证两期之间必须空出90天怎么安排

两期870签证之间必须在澳大利亚境外连续待满90天,这90天怎么排才不浪费?本文依据内政部官方页面说明起算日算法、回国探亲与第三国行程如何搭配、递交时点与常见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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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期 870 签证之间要空出的这 90 天,规则上只卡一件事:自「合理离境日」(relevant departure day)起,申请人必须在澳大利亚境外连续待满 90 天,下一张 Sponsored Parent (Temporary) visa (subclass 870) 才可能获批。这 90 天不指定国家、不限制目的,回国探亲、去第三国旅行或探访其他子女都可以计入,只要人不在澳大利亚境内。根据澳大利亚内政部 Sponsored Parent (Temporary) visa (subclass 870) 官方页面(截至 2026 年 8 月),该要求适用于在境外递交、且此前持有过 870 签证的申请人;境内递交需另行获得 Permission to Apply in Australia(境内申请许可),且不得处于 immigration clearance(移民清关)状态。

90 天从哪一天开始算?先把「合理离境日」定下来

起算日不是上一张签证失效的那天,而是按失效那一刻你人在哪里来定。

上一张 870 签证失效时你所在的位置 合理离境日
在澳大利亚境内 签证失效后,你第一次离开澳大利亚的那一天
在澳大利亚境外 签证仍然有效期间,你最后一次离开澳大利亚的那一天

两个分支的区别很实际:签证失效时人在境内,起算日往后推到你真的出境那天;失效时人已经在境外,起算日反而会往前回溯到签证期内最后一次离境日——也就是说,签证失效后继续待在境外的那段时间,本来就在 90 天里。定下这一天,往后数满 90 个连续日,才具备递交后获签的前提。

这 90 天必须待在同一个国家吗?

不必。官方表述是「在澳大利亚境外连续至少 90 天」,衡量的是你与澳大利亚边境的关系,而不是你待在哪个国家。因此:

  • 可以整段回国,也可以整段在第三国,也可以两国或多国之间往返移动;
  • 各国之间的出入境不影响计数,只有进入澳大利亚才会打断;
  • 签证有效期内本来就可以多次往返澳大利亚,但一旦上一张 870 失效,再入境需要另有一张允许你入境的签证,且会中断「连续」这一要求。

按官方对「连续」的表述,中途回澳一天,之前累积的境外天数就不再连续,需要重新起算。所以这 90 天的规划原则是:先把行程排成一个不含澳大利亚的闭环。

回国探亲 + 第三国行程,90 天怎么分配才不浪费?

90 天足够把「不得不等」变成「顺手办完」。一种可行的排法是把它切成三段。

  • 前段(约第 1–40 天)回国:处理需要本人到场、且有属地门槛的事——体检(health checks)、无犯罪记录证明(police certificates)、护照与证件更新、家庭与财产事务,同时与担保人核对下一张申请的材料清单。
  • 中段(约第 41–75 天)第三国:探访在其他国家的子女或亲属、旅行,或单纯换一个气候更舒适的地方过完这段时间。这段时间在规则上与回国等价。
  • 尾段(约第 76–90 天及以后)缓冲:预留给补件、行程延误、体检复检和第二期签证申请费通知。缓冲建议不少于两周,因为一旦需要补交材料,你需要人在境外且能及时回应。

这份分配只是一个时间模板,实际怎么切取决于你的家庭分布和审理节奏。关键约束只有一条:全程不入境澳大利亚,且保留能证明这段境外停留的出入境记录、机票与住宿凭证。

什么时候递交下一张 870?等满 90 天,还是先递后等?

先明确一个前提:下一张 870 必须从澳大利亚境外递交,除非你已获得境内申请许可且不在移民清关状态。

在此基础上,官方把 90 天写成「是否有资格获签」(eligible for the grant)的条件,而不是「递交当日必须已满 90 天」。按这一表述,重点是签证官作出决定时你已经满足境外连续 90 天,理论上可以先在境外递交,用等待审理的时间走完剩下的天数。但要注意两点:一是等待期间回澳会中断连续计算,不要为了「顺便处理点事」提前入境;二是官方说明决定作出时你可以在澳大利亚境内或境外(不得处于移民清关状态),这与「90 天连续在境外」在个案中如何衔接,应以官方最新公布和个案情形为准。

审理时长不在此给出估计数字,请用内政部的 global visa and citizenship processing times 工具查看近期已审结申请的时长,它只是参考值,不代表你的申请。

空档期里,担保与费用要同步处理什么?

这 90 天通常也是担保人做衔接的窗口。官方页面对担保有几条硬约束:必须由已获批的 Parent Sponsor(父母担保人)担保;担保人家庭一次只能有一个担保;一个担保同时最多覆盖两位父母;担保人在当前已获批担保结束前,不能递交新的担保申请。换言之下一次担保的递交时点,要跟着上一份担保的结束日走,而不是跟着签证的结束日走。

费用方面,870 签证分两期支付(instalments):递交时付第一期,内政部通知后再付第二期。具体金额以内政部官方公布为准,可用 Visa Pricing Estimator 估算(该估算器不计算第二期及其他费用)。此外还可能产生体检、无犯罪记录证明、生物识别信息等费用。内政部程序指引(PAM3)载明,第二期签证申请费的付款期限为境内 28 天、境外 70 天,具体执行以内政部最新公布为准——境外等待期间务必保持联系方式与付款渠道畅通。

三个最容易让 90 天前功尽弃的做法

  1. 以为可以延期。 870 签证不能在澳大利亚境内延长停留,想继续留下必须重新申请并获批另一张签证。
  2. 中途回澳「待几天」。 只要踏入澳大利亚,连续天数归零,前面的等待白费。
  3. 忽略 10 年累计上限。 每次可申请停留 3 年或 5 年,但所有 870 签证累计最多 10 年;若你在 2021 年 7 月 1 日持 870 且身处境外而获得的 18 个月自动延长,不计入这 10 年。累计已满 10 年的,不能再申请新的 870,只能离境或申请其他允许停留的签证。

第四类问题出在材料上:健康保险需要覆盖你打算在澳停留的整个期间,体检与无犯罪记录证明也有有效期概念,空档期办好的材料如果拖太久才递交,可能需要重做。

怎么核对自己的日期?

以签证批准信(visa grant letter)上写明的有效期或日期为准,再用护照出入境记录、机票行程单和住宿凭证反推合理离境日与满 90 天的日期,两者对得上再安排回程机票。本文仅供一般参考,不构成针对个人情况的专业意见,具体日期计算与个案情形请以澳大利亚内政部官方页面的最新公布为准,必要时另行咨询具备资质的专业人士。

常见问题

90 天期间能不能先回澳大利亚待几天再出境?

按官方「连续」在境外 90 天的表述,中途入境会打断连续性,之前累积的天数不再有效,需要从下一次离境重新起算。规划时应把澳大利亚完全排除在这 90 天的行程之外。

在第三国旅游或探亲,算不算满足 90 天?

算。规则只要求人在澳大利亚境外,不限定国家或目的,也不要求全程待在同一国家。回国、第三国或两者组合,计数方式相同。

上一张 870 失效时我在境外,起算日为什么反而更早?

因为这种情况下,合理离境日被定义为「签证仍然有效期间你最后一次离开澳大利亚的那一天」。也就是说,你早已在境外,签证失效后继续停留的时间本来就计入这 90 天,实际等待感会短于从失效日起算。

已满 10 年累计停留,还能再申请 870 吗?

不能。累计达到 10 年后不再符合新的 870 申请资格,需要离境,或申请并获批其他允许你在澳大利亚停留的签证类别。

空档期能不能顺便递交父母类永居签证申请?

官方页面规定,在你已递交或持有 870 签证期间,不能申请父母类永居或临时签证。因此「同时推进」在这两类签证之间并不成立,需要按时间顺序分开安排。

父母因重病或自然灾害无法离境,90 天规则有例外吗?

官方页面说明,境内申请许可(Permission to Apply in Australia)可能在 exceptional circumstances(特殊情形)下获批,例如父母遭遇意外或严重疾病(须提供医疗证明),或自然灾害导致无法返回本国。内政部程序指引(PAM3)说明,此类个案可由签证官上报至 Family Program Management Section(家庭移民项目管理处)处理,实际裁量路径以内政部最新公布为准。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