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哪些雇主行为属于剥削移民工人?2026 违法清单
面向在澳雇主:对照澳大利亚内政部官方页面,逐条说明扣费、降薪、调岗、以签证或永居提名相威胁等剥削移民工人的行为,以及罚款、禁雇与刑事后果,并给出自查顺序。
扣工资抵担保费、把薪水压到低于签证获批时的水平、让受担保员工去做获批岗位以外的工作、用取消签证或举报相威胁——这些在澳大利亚都不属于"管理手段",而是法律明文禁止的移民工人剥削行为。依据澳大利亚内政部 Information for employers and labour hire organisations、Case studies 与 Sponsor responsibilities 页面,雇主与劳工派遣机构只要利用他人的移民身份在工作中占便宜或亏待对方,就可能同时触发《1958年移民法》(Migration Act 1958)下的刑事指控与民事处罚。以下清单供雇主对照自查,属于基于官方页面表述的一般性梳理,不构成针对某一具体用工安排的专业意见,实际情形请以官方最新公布为准。
扣费:从工资里扣担保、招聘或中介费,为什么一定踩线?
这是华人雇主最容易当成"行规"的一类做法,而官方页面直接把它写进了禁止清单。属于违法的收费行为包括三类:要求移民工人偿还担保(sponsorship)、提名(nomination)或招聘(recruitment)费用;从受担保工人的工资里扣除担保、招聘或移民代理(migration agent)费用;向移民工人索取金钱以换取签证担保。
三者之间不需要同时发生,任何一项成立即构成违法。对受担保的临时技术工人,内政部页面另行列出一项可被举报的情形:从工人工资中扣取担保、招聘或移民代理费用。
还有一个常被忽略的点:官方页面明确,即使工人正在做带薪或无薪培训、曾经违反签证条款、甚至根本不持有有效澳大利亚签证,剥削行为依然违法。员工身份上的"瑕疵"不构成雇主的免责事由。
降薪:低于签证获批时的薪水,算不算剥削?
算。内政部页面把"少付工资"(underpay a migrant worker)列入禁止清单,并针对受担保的临时技术工人单独列出:支付的薪水低于其签证获批时约定的薪水,属于可被举报的行为。
《2009年公平工作法》(Fair Work Act 2009)下,所有签证持有人与移民工人不论移民身份,都与其他雇员享有相同的职场权利与保护,工资、休假与其他待遇、歧视等问题由 Fair Work Ombudsman 体系处理。因此降薪可能同时落在两套法律框架里:移民法下的剥削,以及职场法下的欠薪。
调岗:把受担保员工换到别的岗位,风险在哪?
内政部页面对临时受担保技术工人列出的四项可被举报行为中,有一项就是"让受担保的移民工人从事与签证获批时不同的工作"。这条规则的触发点是岗位本身与获批内容不一致,官方并未附加薪水是否变动、员工是否口头同意之类的条件。
换岗还会牵动赞助义务。内政部 Sponsor responsibilities 页面要求,赞助商在企业情况变化或与受担保人相关的情形发生变化时,必须通知澳大利亚内政部。岗位调整若迟迟不报,会与剥削问题叠加。
拿签证施压:哪些说法已经构成违法?
官方禁止清单里有四项直接指向签证威胁:扣留移民工人的护照;威胁取消签证;威胁向移民当局举报该工人;威胁其未来的签证申请。另有两项相关行为同样在列:施压工人超出签证许可的工时工作,以及强迫工人把居住在不安全、肮脏或过度拥挤的住房中作为工作的一部分。性骚扰移民工人也在禁止清单之内。
内政部官方页面给出的示例情景说明了这些条款如何落到日常管理里。一名在加油站工作的学生签证持有人被安排超出签证许可的工时,主管知情仍继续排班并少付工资;当该员工提出欠薪问题时,主管以"你再闹我就举报你超时打工、你的签证可能被取消"相威胁。官方指出,少付工资与允许他人违反签证条件工作本身已经违法,而施压员工违反签证工时条件,在新规下另行违法。另一个示例中,一名受担保的 IT 员工遭到性骚扰,主管以"你惹麻烦就别想拿到永居提名"施压;官方指出性骚扰本身违法,利用其签证身份施压可带来额外的刑事指控。
完整清单:雇主不能做的行为逐条对照
| 行为 | 官方定性 |
|---|---|
| 扣留移民工人的护照 | 违反《1958年移民法》,可面临刑事指控和/或民事处罚 |
| 威胁取消签证、威胁向移民当局举报、威胁未来签证申请 | 同上;构成利用移民身份施压 |
| 施压工人超出签证许可的工时工作 | 同上;对受担保工人另属可被举报情形 |
| 强迫工人把住在不安全、肮脏或过度拥挤的住房中作为工作一部分 | 同上 |
| 性骚扰移民工人 | 同上 |
| 少付工资 | 同上;可能同时违反《2009年公平工作法》 |
| 要求偿还担保、提名或招聘费用 | 同上 |
| 索取金钱以换取签证担保 | 同上 |
| 从受担保工人工资中扣除担保、招聘或移民代理费用 | 可被举报至 Border Watch |
| 让受担保工人从事与签证获批时不同的工作 | 同上 |
工资、休假、待遇与歧视类问题由 Fair Work Ombudsman 受理,扣护照、以签证状况威胁或强迫工人、强迫居住在过度拥挤且不安全的住房则由 Border Watch 受理;官方页面写明,举报时可以不提供姓名。
除了剥削,雇主还有哪些签证核查义务?
内政部页面列出的违法情形还有三项:雇用不持有有效签证的非公民;雇用非公民从事违反其签证条件的工作;向没有有效签证的非公民施压要求其工作。
核查义务对应的是免费在线系统 VEVO(Visa Entitlement Verification Online)。内政部要求雇主通过 VEVO 核查潜在雇员的签证工作条件,且必须取得签证持有人本人的同意。使用劳工派遣机构并不免除雇主责任;官方建议在与其签订的合同中加入条款,要求对方使用 VEVO 核查工人的签证条件,并确保所有移民工人按澳大利亚法律(包括《2009年公平工作法》与《1958年移民法》)获得正确报酬与公平对待。
违规之后,雇主和企业主会付出什么代价?
《1958年移民法》下的后果包括:被指示采取某项行动或停止某项行为、被罚款、被禁止雇用移民工人并被宣布为"受禁雇主"(prohibited employer,企业名会在澳大利亚边境部队网站公布)、刑事起诉和/或民事处罚。严重、故意或反复违规可处最高 5 年监禁,以及最高 $131,040(360 penalty units)的罚款;违反禁雇令同样可导致刑事起诉、最高 5 年监禁和/或最高 $131,040 罚款。
禁雇期限按认定情形分档:涉及人口贩运与现代奴役的,无最长期限;其他刑事罪最高 10 年;其他移民工人制裁最高 5 年。被宣布为受禁雇主后,禁令只针对新雇用临时签证持有人,此前已在岗的临时签证持有人如本人愿意,可以继续工作。程序上,移民部长可将个人或公司指定为受禁雇主;作出决定前会发函邀请其说明为何不应被如此指定,并一并告知答复时限与决定后的复核权利。
若企业本身是赞助商,还会面对赞助义务层面的处罚,且多项处罚可以同时适用:取消赞助批准、禁止再担保其他工人、禁止未来提出赞助批准申请、发出罚款通知(企业每次 $79,200、个人每次 $15,840)、由法院判处民事罚款(企业每次最高 $396,000、个人最高 $79,200)、发出合规通知,或签署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可执行承诺(Enforceable Undertaking)。此外,因剥削移民工人被处罚的赞助商,其企业名或个人名可能被公开列入受制裁赞助商登记册。
雇主自查:按什么顺序排雷?
先查签证。用 VEVO 核查每位潜在雇员的签证工作条件,并取得其本人同意。
再比薪水。把合同与实际发放的薪水,与签证获批时约定的薪水逐项比对。
然后核对岗位。确认实际工作内容与提名获批时的岗位一致。
接着查工资单。确认没有任何担保、提名、招聘或移民代理相关的扣款。
再查排班。对照签证上的工时条件安排班次。
清理话术。删除任何以签证、举报或未来签证申请为内容的沟通表述。
检查派遣协议。若通过劳工派遣机构用工,在合同中要求对方使用 VEVO 并依法付薪。
最后留一条内部通道。企业情况或受担保员工情况变化时的报告责任要有人负责,避免遗漏。
常见问题
雇主扣留员工护照,违法吗?
违法。内政部页面把"扣留移民工人的护照"直接列入禁止清单,属于《1958年移民法》下的行为,可带来刑事指控和/或民事处罚。扣护照类举报由 Border Watch 受理,举报时可以不提供姓名。
员工自己同意从工资里扣担保费,还算违法吗?
官方页面把"要求偿还担保、提名或招聘费用""从工资中扣除担保、招聘或移民代理费用""以金钱换取担保"直接列为违法行为,页面未把员工同意列为豁免情形。页面同时明确,即使工人正在做带薪或无薪培训、曾违反签证条款或不持有有效签证,剥削行为依然违法。
换了岗位但薪水没降,会不会有问题?
会。"让受担保的移民工人从事与签证获批时不同的工作"是内政部列出的可被举报情形,触发条件是岗位与获批内容不一致,官方并未附加薪水是否变动的条件。岗位变化还可能触发赞助商向内政部报告情况变化的义务。
说"不给你提名永居"算剥削吗?
属于官方禁止清单中的"威胁未来签证申请"。内政部给出的示例情景中,主管以永居提名机会施压并伴随性骚扰,官方说明性骚扰本身违法,利用其签证身份施压可带来额外的刑事指控。
员工签证已经过期,还受这些保护吗?
受。官方明确即使工人违反签证规则或不持有有效签证,剥削行为仍然违法。但这对雇主是双向的:雇用无有效签证的非公民、安排其从事违反签证条件的工作,或向无有效签证者施压要求其工作,本身也是违法行为。
通过劳工派遣公司用工,责任能转移吗?
不能。官方说明使用劳工派遣机构并不免除雇主对移民工人的义务,雇主仍须了解并遵守法律,确保工人得到公平对待。官方建议在合同中要求对方使用 VEVO 核查签证条件,并按澳大利亚法律正确付酬。
被宣布为受禁雇主后,现有员工必须离职吗?
不必。禁令只针对新雇用临时签证持有人,在被宣布时已经在岗的临时签证持有人,如本人愿意可以继续为同一雇主工作。禁令期限按情形区分:人口贩运与现代奴役无最长期限,其他刑事罪最高 10 年,其他移民工人制裁最高 5 年。
参考资料
- 澳大利亚内政部 — Information for employers and labour hire organisations
- 澳大利亚内政部 — Case studies
- 澳大利亚内政部 — Sponsor responsibilities
- 澳大利亚内政部 — Check conditions online (VEVO)
- 澳大利亚边境部队 — Sanctions overview
- 澳大利亚边境部队 — Register of sanctioned sponsors
- Fair Work Ombudsman — Visa holders and migrants
- 澳大利亚内政部 — Border Watch 举报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