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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3签证子女平衡测试到底怎么算?

依据澳大利亚内政部 Parent visa (subclass 103) 官方页面(2026年7月),拆解子女平衡测试的「一半」与「多于任一国家」两条口径,并用假设家庭说明继子女、已故子女和子女分散多国的计数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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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澳大利亚内政部 Parent visa (subclass 103) 官方页面(截至 2026 年 7 月官方页面),子女平衡测试(balance of family test)只有两条口径,满足其中任意一条即算通过:你的子女和继子女中至少有一半是符合条件的子女;或者,居住在澳大利亚的符合条件的子女人数,多于居住在其他任何一个单一国家的符合条件子女人数。也就是说,这不是「多数子女必须在澳洲」这一条线,而是「够不够一半」与「是不是比任一国都多」两条线,任取其一。

这两条口径分别比的是什么?

第一条口径的分母是所有子女和继子女,分子是其中符合条件的子女,要求分子达到总数的一半以上(含正好一半)。它不问这些子女落在哪个国家,只问比例。

第二条口径完全不看比例,而是按国家分组做比较:把符合条件的子女按居住国分成「澳大利亚」和「其他国家」若干组,只要澳大利亚那一组的人数,严格多于其他每一组各自的人数即可。

两条口径是「或」的关系,不需要同时满足。常见的误解是把它们当成同一件事——比例不够的家庭,往往还有第二条路可走。

分母里到底有谁?继子女算不算?

官方页面把「子女和继子女」(children and step-children)并列写进测试的同一句话里,因此在数总数时,继子女通常要与亲生子女一并列进分母,而不是单独剔除。

这里真正容易出错的地方是:很多人先按「澳洲有几个孩子」去心算,却跳过了「总共有几个孩子」这一步。继子女、早年随前配偶生活的子女,只要仍属于官方口径下的子女范围,就会改变分母,进而改变「一半」到底需要几个人。

反过来,某些子女可以不计入测试。官方页面在材料清单中明确列出一类文件:证明某名子女不应被计入子女平衡测试的材料,例如该子女的死亡证书。已故子女凭此类证明排除后,总数会相应减少,「一半」的门槛也随之下降。

至于每名子女归属哪个国家,官方页面要求的材料是「每名子女的澳大利亚公民身份或永久居住国证明」,因此计数所依据的是公民身份或永久居留国,而不是短期身在何处。

「至少一半」怎么算,奇数家庭最容易被卡

一半是精确的算术门槛,不是「差不多」。

假设情景(子女与继子女合计) 需要几个人才够一半 结果
共 2 人 1 1 人即达一半
共 3 人 2 1 人不够,需 2 人
共 4 人 2 2 人即达一半
共 5 人 3 2 人不够,需 3 人

子女数为奇数时,「一半」落在两个人中间,只能向上取:3 个孩子要 2 个,5 个孩子要 3 个。假设某申请人有 3 名子女,其中 1 人在澳洲、2 人在中国,那么 1 人达不到 1.5 的一半线,第一条口径不成立,只能看第二条。

第二条口径:和「任一国家」比,不是和「所有其他国家加起来」比

这是最容易被自己算错的一处。官方表述是「多于任何其他单一国家」(more eligible children living in Australia than any other single country),比较对象是每一个国家各自的人数,而不是把境外子女全部相加后的总数。

假设某申请人有 5 名子女:2 人在澳大利亚、2 人在中国、1 人在加拿大。第一条口径需要 3 人,2 人不够;但第二条口径下,澳大利亚的 2 人严格多于中国的 2 人吗?不多于——平手不算「多于」,这条也不成立。若有 1 名在中国居住的子女改住新西兰(澳洲 2、中国 1、加拿大 1、新西兰 1),第二条口径就成立。

同样的规则意味着:境外子女分散在越多国家,第二条口径反而越容易通过;境外子女集中在同一个国家,则最容易卡住。

四个假设家庭,走完两条口径

以下情景均为假设,仅用于演示算法:

假设情景 澳洲 中国 其他 第一条口径(一半) 第二条口径(多于任一国) 是否通过
A:4 名子女 2 2 — 通过(正好一半) 不通过(2 对 2 平手) 通过
B:5 名子女 2 2 加拿大 1 不通过(需 3) 不通过(2 对中国 2 平手) 不通过
C:5 名子女 2 1 加拿大 1、新西兰 1 不通过(需 3) 通过(2 多于 1) 通过
D:2 名亲生子女(1 澳 1 中)+ 1 名继子女在澳洲 2 1 — 通过(2/3) 通过(2 多于 1) 通过

A 情景说明两条口径可以互补:比例刚好压线通过时,第二条口径即便不成立也不影响结果。B 情景是典型的「看起来澳洲最多、实际不通过」,因为平手不满足「多于」。D 情景说明继子女进入分母后,比例反而可能变好看,前提是继子女一方属于官方口径下的符合条件子女。

每一个数字,都要有对应的那一份证明

算得对不等于算得准,官方页面在材料清单里把测试拆成了三类证明:与每名子女的关系证明、每名子女的澳大利亚公民身份或永久居住国证明、以及某名子女不应计入测试的证明(例如死亡证书)。

关系证明解决的是「这是不是你的子女/继子女」,也就是分母;国籍或永久居住国证明解决的是「这名子女归到哪个国家」,也就是分组。两类中任何一类缺失,都会让前面算出的比例无法被采信。官方页面同时提示,提供不准确或不完整的信息会产生相应后果。

需要提醒的是,本文的算法说明仅供一般参考,不构成针对个人情况的专业建议;具体家庭的计数与材料要求,请以澳大利亚内政部官方页面的最新信息或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人士意见为准。

有没有人根本不用算这条测试?

有。官方页面规定,若申请人在 2018 年 5 月 8 日持有或曾经持有 Investor Retirement (subclass 405) 或 Retirement (subclass 410) 签证,且在 2018 年 5 月 8 日至递交 103 申请之日之间没有持有过其他实质性签证,并且递交申请时身在澳大利亚,可以按退休申请人(retiree)递交。

走这条路径的申请人不需要满足子女平衡测试,不需要经济担保(Assurance of Support),也不需要担保人。其余申请人则仍需同时满足测试、担保与经济担保等条件。

常见问题

继子女要算进子女平衡测试吗?

官方页面把「子女和继子女」并列写入测试表述,因此继子女通常要与亲生子女一并计入总数。继子女一方是否属于「符合条件的子女」,需要以关系证明和身份/永久居住国证明来说明。

子女一半在澳洲、一半在中国,算通过吗?

若澳洲一方正好等于总数的一半,第一条口径「至少一半」成立,可以通过。但同一情形下第二条口径不成立,因为「多于」不包含平手。

子女分散在三个国家,只要澳洲人数最多就行吗?

比较对象是其他每一个单一国家各自的人数,而不是境外各国人数的总和,所以澳洲一方只需分别多于每一国。但必须是严格多于,与其他国家人数相同不算通过。

已故子女还要算进总数吗?

官方页面的材料清单中列有「某名子女不应计入子女平衡测试的证明」,并以死亡证书为例。凭此类证明排除后,总数减少,一半的门槛也相应降低。

递交申请后家里又添了孩子,或子女后来移居了别国,会重新计算吗?

官方页面要求申请人主动申报家庭构成的变化,其中明确包括子女出生。这类变化会如何影响测试的具体适用,仍需以澳大利亚内政部官方页面的最新公布为准。

子女只是持临时签证在澳洲居住,能算「居住在澳大利亚」吗?

官方页面要求提交的是每名子女的澳大利亚公民身份或永久居住国证明,可见计数依据的是公民身份或永久居留国,而非短期停留地。临时停留是否可计入,应以官方最新口径为准。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