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什么情况下不能申请143?870冲突、欠政府债务与拒签史
依据澳大利亚内政部官方页面,说明哪些情形下不能或不宜递交143贡献类父母永居签证:870冲突、未决父母签证须撤回、欠政府债务须清偿、拒签与取消史审查。
不能申请 143(Contributory Parent visa,贡献类父母永居签证)的情形,官方把它写成几条彼此独立的门槛,而不是一份「综合打分」:已经申请或持有 870 担保父母临时签证、还有一份未决的其他父母签证申请、本人或家庭成员欠澳大利亚政府的钱、以及存在曾被拒签或签证被取消的移民史。以下梳理依据澳大利亚内政部 Contributory Parent visa (subclass 143) 官方页面与《1994年移民条例》中该签证类别的相关条款;本文只是一般性梳理,不构成针对任何个人情况的移民或法律意见,具体到自己能否递交,仍要以官方最新公布的信息和专业意见为准。
870 与 143 为什么不能同时存在?
官方页面在资格条件里单列一条:如果已经申请或持有 Sponsored Parent (Temporary)(subclass 870,担保父母临时签证),就不能申请 143。
这里容易被忽略的是「已经申请」四个字。限制并不只针对已经下签、正在持 870 的人;只要 870 申请已经递交、尚未出结果,同样落在这条禁止范围内。换句话说,870 与 143 是一次只能选其一的路径,不是可以并行占位的两手准备。
如果已经处在 870 申请中,却希望改走 143,能做的就不是「补一份 143」,而是先处理掉 870 这一侧的状态,再判断 143 是否满足其余条件。
还有一份未决的父母签证申请,会挡住 143 吗?
会。官方申请步骤写得很直接:如果已经递交了另一个类别的父母签证、但尚未收到决定,那么在递交 143 时必须撤回那份申请,并且可以作为新申请的一部分一并办理。
这条与 870 的区别在于后果不同——870 是「有就不能申请」,其他未决父母签证是「必须同时撤回」。它对应的正是常见的做法:先用一份父母签证占住排队位置,等条件成熟再换类别。按官方表述,换类别不是叠加,而是替换。
欠澳大利亚政府的钱,143 会被怎么处理?
资格条件中有一条独立要求:你本人或任何家庭成员如果欠澳大利亚政府款项,该债务必须已经还清,或者已有经批准的还款安排。
注意两件事:
- 范围不限于主申请人。官方表述中的「any family members」并未限定是否随同递交,随行与不随行的家庭成员所欠款项都可能计入。
- 这一条与经济担保(Assurance of Support)是两回事。经济担保是保证获批后不依赖政府补助,由个人、多人或机构提供;债务清偿要求针对的是已经形成的欠款本身。
有拒签史或签证被取消,是不是就再也申请不了 143?
不是一律禁止,但会被计入审查。官方表述是:审理时会考虑申请人的移民史,因此如果此前有过签证被取消或申请被拒,可能不符合 143 的资格。
同一段也留了口子:在某些情形下,即便有过取消或拒签记录,仍可以申请永居签证。澳大利亚内政部把这部分细节放在「在澳申请的限制」(Limitations on applications in Australia,Form 1026i)中说明;如果是在澳大利亚境外递交,还要另外看再入境禁令(re-entry ban)页面的规定。
实际操作上,这意味着拒签史不是一条自动的「禁止线」,而是一道需要按具体取消/拒签原因逐条对照的限制,答案取决于当时发生了什么,而不是一句「有过拒签」就能下结论。
证明不了身份,后果有多重?
官方在材料要求里给出的后果是三重的:
- 签证申请会被拒;
- 可能在 10 年内不再获发其他签证;
- 申请中列出的家庭成员,也可能在 10 年内不获发签证。
这不是「不能申请」,而是「申请了也会被拒,且影响会外溢到同行家人」。所需的基础文件包括当前护照上显示照片、个人资料以及签发与到期日期的页面,另有身份证(如有)和改名证明(如适用)。
走 173 转 143、或走退休签证路径,哪些条件不满足就走不了?
这两条是简化通道,条件不满足并不会让人失去申请 143 的资格,但会失去通道本身的便利。
173 转 143 第二阶段:只有在申请时持有 173(Contributory Parent (Temporary)),或在递交前 28 天内曾持有 173,或 173 结束已超过 28 天,但能证明存在令人同情且有说服力、足以恢复此前 173 签证身份的情况,并提供证据使部长信服,才会按第二阶段永久路径处理。三条都不满足时,申请仍会被受理,但按标准申请处理,不再走两阶段路径。走这条通道的额外好处是家庭平衡测试视为已满足。
退休签证路径:需要同时满足——2018 年 5 月 8 日持有或曾持有 Investor Retirement(405)或 Retirement(410)签证;从 2018 年 5 月 8 日到递交 143 之日之间未持有任何其他实质性签证;递交时在澳大利亚境内。满足后可免除家庭平衡测试、经济担保和担保人要求,但需自付在澳医疗费用并维持足额医疗保险直至下签。
另外,下签地点也有硬性区分:除按退休路径申请、或者申请前持有或曾持有 173 或替代的 600 签证的人之外,其余 143 申请人在做出决定时必须在澳大利亚境外。
递交方式和时点有没有硬性要求?
有。2026 年 4 月 22 日或之后递交的申请,必须通过 ImmiAccount 在线递交并完成材料上传与缴费;若因技术问题无法在线递交,需先提交 ImmiAccount 技术支持表单,问题仍未解决时,官方才会考虑允许纸递交。
此外,除退休路径、173 持有人及其家庭成员等少数情形外,143 申请本身不附带过桥签证,审理期间要靠其他有效签证维持合法身份。
一张对照表:到底是「不能申请」还是「会被拒」
| 情形 | 官方性质 | 直接后果 |
|---|---|---|
| 已申请或持有 870 | 明确禁止 | 不能递交 143 |
| 另有未决父母签证申请 | 递交条件 | 须在递交 143 时撤回 |
| 本人或家庭成员欠政府款项 | 资格条件 | 须还清或有经批准的还款安排 |
| 曾拒签或签证被取消 | 移民史审查 | 可能不合格,部分情形仍可申请 |
| 无法证明身份 | 材料要求 | 拒签,并可能 10 年内不获发签证 |
| 不满足 173 或退休路径条件 | 通道条件 | 按标准 143 申请处理 |
常见问题
已经递交 870 但还没下签,能同时递交 143 吗?
不能。官方资格条件的表述是「已经申请或持有」870 即不可申请 143,递交未决状态同样包含在内,并不是只有持证人受限。
870 申请被拒了,还能申请 143 吗?
官方页面只写明「已经申请或持有」这一限制,未就「申请已被拒且从未持有 870」的情形单独列出规则。这类边缘情况需要以官方最新公布的信息和专业意见为准。
有未决的其他父母签证申请,一定要先撤回吗?
是的。官方要求在递交 143 时撤回那份尚未决定的申请,并且可以作为新申请的一部分一并办理,不需要先单独跑完撤回流程再重新排队。
欠澳大利亚政府的钱,可以边还边申请吗?
可以,但必须已有经批准的还款安排。官方要求是债务已还清,或存在经批准的还款安排;未清偿且无安排的,不满足该条资格条件。
以前被拒签过,143 一定会被拒吗?
不一定。官方表述是审理时会考虑移民史,有过拒签或签证取消记录「可能」不符合资格,同时说明某些情形下仍可申请永居,具体要看在澳申请限制与再入境禁令的相关规定。
走 173 转 143,超过 28 天还有办法吗?
有,但门槛更高。需要证明存在令人同情且有说服力、足以恢复此前 173 签证身份的情况,并提供证据使部长信服;无法证明的,申请会按标准 143 申请处理,不再走两阶段路径。
2026 年 4 月 22 日之后还能纸递交 143 吗?
原则上不能。该日期或之后递交的申请必须通过 ImmiAccount 在线递交;只有在提交技术支持表单后问题仍未解决的情况下,官方才会考虑允许纸递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