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年 405/410 退休签证持有人如何走 143 通道?豁免三项条件的代价是不能带子女
405 与 410 退休签证持有人走 143 通道可豁免担保、经济担保和家庭平衡测试,但申请不能带子女、审理期间须自购医保。本文按澳大利亚内政部官方页面逐条说明条件与限制。
持有 Investor Retirement(subclass 405,投资者退休签证)或 Retirement(subclass 410,退休签证)的人,可以「以退休人士身份」直接申请 Contributory Parent visa(subclass 143,贡献类父母永居签证):只要在 2018 年 5 月 8 日当时持有、或在该日之前曾经持有 405 或 410 签证,自 2018 年 5 月 8 日起至递交 143 申请之日未持有过其他实质性签证,且递交时在澳大利亚境内(不在入境通关区),即符合该通道。走这条通道可免掉担保人、经济担保(Assurance of Support)和家庭平衡测试(balance of family test)三项要求,代价是申请不能带子女,且审理期间的医疗费用须自己承担。以上依据澳大利亚内政部 Contributory Parent visa (subclass 143) 官方页面,截至 2026 年 7 月的页面内容;本文按官方页面作一般整理,仅供一般参考,不构成针对个人情况的专业意见,实际适用请以官方最新公布为准。
谁符合「以退休人士身份申请」的条件?
三个条件必须同时成立,缺一不可。
- 时点条件:在 2018 年 5 月 8 日,申请人持有 405 或 410 签证,或在该日之前曾经持有这两类签证之一。
- 签证连续性条件:从 2018 年 5 月 8 日到递交 143 申请之日,申请人没有持有过任何其他实质性签证。官方页面用的是「substantive visa(实质性签证)」这一表述,具体哪些签证落入该范畴,以官方最新公布为准。
- 递交地点条件:递交申请时申请人必须在澳大利亚境内,且不在入境通关区(immigration clearance)。作出决定的时候则可以在境内,也可以在境外——这一点退休路径与一般 143 申请人不同。
在法规层面,这一安排对应《1994年移民条例》(Migration Regulations 1994)第 143.214 条,其效果是豁免 143.211(子女身份要求)、143.212(担保要求)与 143.213(家庭平衡测试)三条;条款细节与现行有效状态以官方页面与官方最新公布为准。
假设某申请人在 2018 年 5 月 8 日持有 410 签证,此后一直未持有其他实质性签证,如今仍以有效签证留在澳大利亚境内,那么该申请人正好落在这一通道的描述范围内;反之,只要在 2018 年 5 月 8 日之后出现过其他实质性签证,连续性条件即被打破。
三项豁免到底免掉了什么?
一般 143 申请人需要一名合资格担保人(通常由成年子女担保,子女未满 18 岁时可由合资格亲属或社区组织担保)、能够取得经济担保,并通过家庭平衡测试(至少半数子女与继子女为合资格子女,或居住在澳大利亚的合资格子女多于任何其他单一国家)。退休路径把这三项一并免掉。
| 项目 | 一般 143 申请人 | 以退休人士身份申请 |
|---|---|---|
| 担保人 | 必须有合资格担保人,通常为其子女 | 不需要担保人 |
| 经济担保 | 必须能够取得 | 不需要 |
| 家庭平衡测试 | 必须通过 | 不需要 |
| 随行子女 | 可带入符合条件的受抚养子女 | 不能带入本人或配偶的子女 |
| 随行配偶 | 可带入 | 可带入,但配偶须同样持有退休签证或投资者退休签证 |
| 递交时所在地 | 境内或境外均可(不在通关区) | 必须在澳大利亚境内 |
| 决定时所在地 | 通常须在境外 | 境内或境外均可 |
需要留意的是,豁免的是这三项,而不是全部要求。健康要求、品行要求、偿还澳大利亚政府欠款、签署澳大利亚价值观声明(Australian Values Statement,18 岁及以上)、以及过往签证被取消或申请被拒的审理考量,退休路径申请人同样要过。
代价之一:子女不能进申请,配偶只有一种情况能随行
这是退休路径最容易被低估的限制。官方页面在受抚养子女的条款中明确写明:以退休人士身份申请时,申请人不能把本人的子女或配偶的子女列入申请;未满 18 岁与年满 18 岁的受抚养子女条款均作了这一排除。也就是说,其他 143 申请人可用的受抚养子女年龄规则(未满 18 岁;18 岁至未满 23 岁且依赖申请人或配偶;23 岁以上因身体或认知障碍无法自立且依赖申请人或配偶),在退休路径下不产生随行效果。
配偶方面留了一道窄门:申请人可以带配偶(配偶或事实伴侣,de facto partner)一起申请,但条件是配偶也持有退休签证(410)或投资者退休签证(405)。后期追加配偶时还有一项地点限制——退休路径下追加的配偶或事实伴侣必须在澳大利亚境内;一般申请人追加配偶则境内外均可。
即便如此,申请表仍须填写所有家庭成员的信息,包括不随行移民的成员;官方页面同时提示,不移民的家庭成员也可能被要求满足健康与品行要求。
代价之二:审理期间的医疗费自己承担,医保要买到下签
退休路径申请人对审理期间在澳大利亚产生的全部医疗费用承担个人责任,官方页面建议以医疗保险来控制财务风险,并要求把充足的健康保险一直维持到 143 签证获批为止;保险应覆盖医学上必需的治疗,包括转运(transport)。官方页面另提示,部分国家与澳大利亚之间存在互惠医疗协议(reciprocal healthcare agreement),适用情况需另行核对。
由于 143 申请受名额上限与排队机制约束,官方页面明确说明这类申请审理时间很长,因此保险需要覆盖的期间可能相当长,这一点在做决定时应当计入成本。
在合法居留方面,退休路径有一项相对有利的安排:与该 143 申请相关联的过桥签证,只有退休路径申请人、递交时持有 173 签证者及其家庭成员才有资格获得。官方页面仍提示在澳申请人须在处理期间持有效签证以保持合法身份。
递交方式、费用与几个不能忽略的硬条件
2026 年 4 月 22 日或之后递交的申请,必须通过 ImmiAccount 在线递交;若因技术问题无法在线递交,可先提交 ImmiAccount 技术支持表单,仍未解决时才可能获准纸质递交。
费用方面,官方页面列明单人申请「从 AUD 49,900 起」,每名随行家庭成员另有附加费用,减免只在有限情形下适用。签证费分两期支付:第一期在递交时支付,第二期在收到账单后、下签前支付;未支付第二期将导致申请被拒。申请被拒时,已付申请费不予退还。体检、无犯罪证明、生物识别等还可能产生额外费用。
还有几条硬性限制值得先自查:
- 已递交或已持有 Sponsored Parent (Temporary)(subclass 870,担保类父母临时签证)的,不能申请 143。
- 若已有其他父母签证申请尚未出结果,递交 143 时必须撤回该申请,可作为新申请的一部分办理。
- 签证批准前,申请人及随行家庭成员必须持有有效护照。
- 递交后如发生联系方式、护照、关系状态、家庭构成变化,须主动通知;申请表填错可用 Form 1023 更正。
- 143 是永久签证,可无限期居留、工作与学习、加入 Medicare、在 5 年内多次往返,符合条件后可申请入籍。
常见问题
2018 年 5 月 8 日之后短暂持有过其他签证,还能走这条路径吗?
官方页面要求自 2018 年 5 月 8 日起至递交 143 申请之日未持有过其他实质性签证,一旦中间出现其他实质性签证,连续性条件即不满足。某一具体签证是否属于「实质性签证」,需以官方最新公布为准。
走退休路径还需要子女做担保人吗?
不需要。以退休人士身份申请可同时免掉担保人、经济担保和家庭平衡测试三项,也不必提交担保表格(Form 40)或家庭平衡测试材料,但仍须满足递交时在澳大利亚境内这一地点条件。
配偶可以一起申请吗?
可以,但条件是配偶本身也持有退休签证(410)或投资者退休签证(405)。若递交后才追加配偶或事实伴侣,退休路径下对方必须在澳大利亚境内,一般申请人则境内外均可。
子女能不能先不随行,以后再补进来?
官方页面在受抚养子女条款中明确排除:退休路径申请人不能将本人或配偶的子女列入申请。页面未就事后追加子女给出退休路径的例外安排,是否可行以官方最新公布为准。
递交后可以离开澳大利亚等结果吗?
递交时必须在澳大利亚境内,作出决定时可以在境内或境外,这是退休路径与一般申请人不同的地方。但审理期间须持续持有有效签证,退休路径申请人可获得与该 143 申请相关联的过桥签证。
审理要多久、费用会不会变?
官方页面只说明 143 申请受名额上限与排队影响、按接收顺序处理、审理时间很长,未给出具体时长数字。费用以递交时的官方定价为准,页面列出的单人起始金额为 AUD 49,900,分两期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