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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年 836 副申请人分手后还能继续申请吗?

解答836副申请人在分手后能否继续留在申请中:担保须覆盖副申请人的一般要求、家暴例外的适用边界,依据澳大利亚内政部836页面(截至2026年7月)与《1994年移民条例》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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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手本身不足以保留资格:Carer visa (Subclass 836) 的常态规则是主申请人的担保必须覆盖副申请人,只有在关系因家庭暴力(domestic or family violence)终止并满足相应条款时,副申请人才有可能继续留在这一申请里。以下依据澳大利亚内政部 Carer visa (Subclass 836) 官方页面(截至 2026 年 7 月)与《1994年移民条例》(Migration Regulations 1994)的相关条款编号梳理;条例的具体行文与生效状态,以联邦立法登记册的最新文本和内政部官方最新公布为准。本文只作一般参考,不构成针对个人情况的判断,个案走向取决于具体事实与当时的官方要求。

836 申请里,谁算「副申请人」?

按《1994年移民条例》836.311,副申请人必须是主申请人的家庭成员(member of the family unit)。内政部官方页面的材料清单把这一范围落到了具体文件上:

  • 伴侣:需提供当前结婚证书,或除特殊情况外、申请前已满 12 个月的事实伴侣(de facto)关系证明;事实伴侣关系可用联名银行账户、联名账单、共同租约或房贷、同住地址文件等佐证;同时还要提供伴侣的身份与品格文件,以及过往关系文件(如适用)。
  • 未满 18 岁受抚养人:需提供身份文件、与主申请人关系的证明(如出生证明或结婚证书),以及适用的品格文件。
  • 18 岁以上子女:须年满 18 岁但尚未满 23 岁且依赖主申请人或其伴侣;或已满 23 岁、因身体或认知障碍无法谋生维持自己而依赖主申请人或其伴侣。

如果子女在审理期间可能将满 23 岁,官方页面要求额外提供其因身心状况而依赖主申请人的证据。这一点很重要:836 的家庭成员资格既在递交时检验,也在审理决定时检验。

为什么担保必须覆盖每一位副申请人?

《1994年移民条例》836.312 规定,主申请人的担保须覆盖副申请人,除非涉及家庭暴力情形。担保本身由 836.213 界定:担保人可以是需要照顾的澳大利亚亲属本人,也可以是该亲属的配偶或事实伴侣,二者都须年满 18 岁、是定居的澳大利亚公民、永久居民或合格新西兰公民,并且通常居住在澳大利亚;若由配偶或事实伴侣担保,还须与该亲属同居。到决定阶段,836.227 要求该担保已经获批并且仍然有效。

也就是说,担保是一条独立的线:即使某人已经出现在申请表上,只要担保没有覆盖他,或者到决定时担保已不再有效,这条线就会断掉。

单纯分手,副申请人为何通常会掉队?

因为两个互相独立的要求同时失效。

条款 常态要求 单纯分手后的结果
836.311 副申请人须是主申请人的家庭成员 配偶或伴侣关系终止后,一般不再属于家庭成员单位
836.312 担保须覆盖副申请人 分手本身不触发任何豁免
836.321 决定时须是已获批主申请人的家庭成员 决定时仍未恢复家庭成员身份,则不符合该条

这里没有「先列进申请、后来再看」的缓冲:836.321 针对的正是决定时点。副申请人在递交时合格,不等于在审理结束时仍然合格。

家暴例外具体放宽了哪几处?

家庭暴力例外放宽的正是上面那三处,而不是签证的其他核心条件。按相关条款文本:

  • 836.311:副申请人可以是主申请人的家庭成员;在家庭暴力情形下,即使关系已经终止,仍可作为副申请人。
  • 836.312:担保须覆盖副申请人的要求,在家庭暴力情形下不适用。
  • 836.321:决定时须是已获批主申请人的家庭成员;在家庭暴力情形下,改为符合特定条件即可,例如关系终止、遭受家庭暴力等。

边界要讲清楚:例外的前提是关系终止与家庭暴力同时存在。仅有感情破裂、分居或互不往来,不足以启动这一例外。至于家庭暴力如何认定、需要满足哪些法定条件、怎样举证,由《1994年移民条例》Division 1.5 的家庭暴力条款处理,内政部也设有 Family violence provisions(家庭暴力条款)专页,均应以官方最新公布为准。

实践层面常见的外部记录可能包括法院命令、警方报告或专业机构出具的报告,但这只是一般性的材料方向,不等于官方给出的固定清单,也不代表提交其中某一份就一定满足法定条件。

关系终止后,哪些程序事项会跟着变?

836 还有一个硬前提:申请必须在澳大利亚境内以纸质方式递交(Form 47OF Application for migration to Australia by other family members),递交时与作决定时申请人都不可以处于移民清关状态。这一在澳大利亚境内且不处于移民清关状态的要求,针对的是申请人本人。

关系变化后,官方页面列出的处理办法是这些:

  1. 先在官方页面确认「须告知哪些变化」的清单。
  2. 在 ImmiAccount 中更新电话、地址、护照信息。
  3. 更新婚姻或事实伴侣状态的变化。
  4. 如属遭受家庭暴力情形,按官方页面指引查阅 Family violence provisions(家庭暴力条款)页面。
  5. 更正已提交的错误答案时,使用 Form 1023 Notification of incorrect answers。
  6. 不再希望继续该申请的,官方页面把 withdraw your application(撤回申请)列为可告知的变化之一。

纸质申请可以到 ImmiAccount 用申请 ID、出生日期与证件号导入,之后可直接在线补充材料、查看通知、更新资料与办理撤回。副申请人本人不再符合资格时,官方页面并未给出「单独移除某位副申请人」的专门步骤,可确认的存在于页面上的选项是撤回申请;这一部分如何适用,取决于《1994年移民条例》的具体条款,请以官方最新公布为准。

签证到期通常不会立刻导致非法居留:递交 836 时会获批过桥签证,原签证到期后过桥签证生效,可留在澳大利亚等待结果;但官方页面明确不要取消现有签证,否则会失去过桥签证资格并成为非法居留。

常见问题

分手了但没有家暴,副申请人还有机会吗?

通常没有。836.311 与 836.321 都要求主副之间存在家庭成员关系,836.312 的担保覆盖要求也没有为普通分手设置豁免。是否仍存在其他适用条款,取决于个案事实与《1994年移民条例》的具体规定,请以官方最新公布为准。

家暴例外需要什么证据?

相关要求的实体规定写在《1994年移民条例》Division 1.5 的家庭暴力条款里,本文无法逐项替代。实践中一般可能涉及法院命令、警方报告或专业机构报告一类材料,但举证标准由条款与官方政策规定,请以官方最新公布为准。

家暴例外会连带影响主申请人的条件吗?

家暴条款在文本上作用于副申请人的家庭成员身份与担保覆盖要求。主申请人的核心条件仍然在 836.221(必须是照顾者)、836.223(公共利益标准)与 836.227(担保获批且仍有效)这几条上。若家庭关系变化波及担保本身,要看 836.227 与相关条款如何适用。

配偶或伴侣一定要列入 836 申请吗?

官方页面的材料清单包含 Partner documents 一节,要求提供伴侣的身份、品格与关系材料:当前结婚证书,或申请前已满 12 个月的事实伴侣关系证明(有限例外情形除外)。是否把伴侣一同列为申请人,由当事人自行决定;一旦列出,该人即受副申请人条款约束。

副申请人的第二期签证费能申请减免吗?

按官方页面,第二期分期款(second instalment)在可能对被照顾者或申请人造成严重经济困难时,部门可以考虑减为零,但这不适用于与你一同申请 836 的人。也就是说,随行家庭成员这一侧不适用该项减免。

审理期间副申请人的签证到期了怎么办?

递交 836 时会获批过桥签证,原签证到期后由过桥签证接续,可在澳大利亚等待决定,但决定时本人必须在境内。不要取消现有签证,否则会失去过桥签证资格。如需出境再入境,须另行持有有效返澳签证。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