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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牙公约收养申请102签证:收养合规证书(ACC)是什么?2026

本文依据澳大利亚内政部官方页面,说明海牙公约收养申请 102 签证时,收养合规证书(ACC)在何时必须、对应哪条收养路径,以及它与私人收养的区别和需要配合的中央机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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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合规证书(Adoption Compliance Certificate,ACC)并不是每一份 102 收养签证申请都要交的文件。依据澳大利亚内政部 Adoption visa (Subclass 102) 官方页面(截至 2026 年 8 月官方页面)与《1994年移民条例》(Migration Regulations 1994)相关条款,ACC 绑定的是海牙公约或获认可双边安排下的收养:这类收养走到签证决定这一步时,必须有一份有效的 ACC;而没有澳洲中央机构参与的私人收养(expatriate adoption),移民审理盯的是另一组证据,官方收养文件清单里与 ACC 并列的是孩子的收养文件。

下面按「先看收养是谁安排的,再看该交什么」的顺序展开。本文只是对公开规则的一般性梳理,不构成针对某个家庭情况的意见,个案请以官方最新公布的信息和专业意见为准。

先判断:你的收养属于哪一类?

官方页面把 102 签证的收养资格分成三条线,判断的起点不是「在哪个国家办的」,而是「有没有中央机构参与、是哪一国的中央机构」。

收养路径 谁在中间起作用 移民申请里的核心文件
澳洲州或领地中央机构参与的跨国收养或安排 澳洲中央机构与儿童所在国中央机构 澳洲中央机构支持收养的信函;儿童所在国中央机构允许其离境的证明
澳洲以外两个海牙公约国之间、经中央机构安排的收养(含获认可的双边安排) 两国中央机构 决定时须有有效的 ACC;若收养将在澳洲完成,还需离境许可证明
无澳洲中央机构参与的海外私人收养 无 递交前海外居住超过 12 个月、非规避性居住、完全且永久的父母权利、符合原住国收养法

第三条还有身份前提:收养人必须是澳大利亚公民、符合条件的新西兰公民,或澳大利亚永久签证持有人,且在递交申请前已在澳大利亚境外居住超过 12 个月。

「两国都是公约国」就等于海牙收养吗?

不等于。内政部程序指引(PAM3)的口径是:只有在两国中央机构(澳方为州或领地中央机构)协调安排下的收养,才算海牙公约收养;两个公约国之间的私人收养,即便两国都是缔约国,也不属于海牙收养,仍按私人收养那条线审理。

所以真正的判断顺序是:先问「谁安排的」,再问「在哪办的」。《1994年移民条例》对海牙或双边安排下、计划在澳洲完成的收养还有更细的要求——海外主管机构已把孩子分配给符合条件的准养父母,安排符合《海牙跨国收养公约》或《2023年家庭法(双边安排—跨国收养)条例》第 5 条所认可的类型,且澳洲主管机构已批准准养父母适合收养。

判断流程:从「谁安排的」到「该交什么」

  1. 孩子的收养是否由两国中央机构依海牙公约或获认可的双边安排协调完成或正在协调? - 是 → 走海牙/双边线:签证决定时必须有一份有效的 ACC。若收养将在澳洲完成,还要满足「儿童所在国主管机构已允许孩子在准养父母照顾下离境」。 - 否 → 看第 2 步。
  2. 是否有澳洲州或领地中央机构参与(认定你适合收养、你已书面承诺收养)? - 是 → 走澳洲安排的跨国收养线:附上该中央机构支持收养的信函,并提供儿童所在国中央机构出具的、允许孩子为在澳收养或在你的监护下离境的证明。 - 否 → 看第 3 步。
  3. 无澳洲中央机构参与的海外私人收养 → 走 expatriate 线:核心是四项证据(见下文),ACC 不是这条线的审理焦点。

ACC 由谁出具、需要配合哪些文件?

官方页面的收养文件清单把「孩子的收养文件」与「收养合规证书」并列列出,页面本身没有在该处写明 ACC 的具体签发机关;《1994年移民条例》相关条款只把它表述为 102.211(4) 与 102.211(5) 两类海牙收养在决定时必须具备的一份「有效的收养合规证书」。

能确定的是它在文件链上的位置:它是海牙/双边收养链条上的合规文件,与海外主管机构分配孩子、两国中央机构衔接、澳方批准准养父母这几环配套出现;它不是养父母自己写的情况说明,也不是内政部为私人收养出具的那类文件。内政部在官方页面上说得很直接:澳大利亚政府(包括内政部)不参与海外私人收养程序,也不提供任何支持或背书海外私人收养的文件,包括支持信和不反对证明;政府这边只负责审理和决定收养签证申请。

实务上可以这样准备:走海牙线的家庭,把 ACC 与中央机构之间的往来文件一起保存,包括澳洲中央机构的支持信、儿童所在国中央机构关于孩子可离境的证明,以及收养文件或收养令本身。

走私人收养分支,要证明什么?

官方页面与文件清单要求同时满足四项:

  • 至少一位养父母在递交申请前,紧接的 12 个月以上居住在澳大利亚境外;
  • 在海外居住的目的不是为了规避澳大利亚的跨国收养法律;
  • 养父母已取得完全且永久的父母权利,孩子与亲生父母之间不再存在任何法律联系;
  • 收养符合儿童所在国的收养法律。

程序指引对「居住」的把握不是连续 12 个月物理在场,而是看永久住所、就业、财产、家庭与社会联系等综合因素,短暂回澳通常仍可计入这 12 个月;而「是否为规避性居住」由签证官结合个案判断。官方页面还提示:在他国依法完成的收养,并不自动满足 102 签证的要求,页面建议在进行私人收养前,分别在澳大利亚和儿童常住国取得独立法律意见。

海牙收养已经完成,还需要 102 签证吗?

可能需要,也可能被另一条路取代。官方页面写明:如果跨国收养是在海外依海牙公约最终完成的,或属于获认可的双边安排,孩子可能有资格直接取得澳大利亚公民身份;一旦获批公民身份,孩子可以持澳大利亚护照入境,不需要再申请签证。

也就是说,海牙路径上的家庭要先看清自己站在哪一步:收养是否已在海外最终完成、能否先走公民身份这条线;若走签证线,则 ACC 是决定时的硬要求,并且还要过担保、年龄、健康与品格这些通用门槛。

不管哪条路,102 签证本身还有哪些硬门槛?

  • 年龄:孩子在收养时、递交申请时、签证决定时都必须未满 18 岁。
  • 担保:必须由符合条件的养父母或准养父母担保,且担保须在签证批准前获得批准。担保人或其配偶、事实伴侣若有尚未审结的可登记罪行指控,担保与签证申请都会被拒;已有定罪记录的,只有在极有限情形下才可能批准担保。
  • 健康、品格与其他:申请人和随行的受抚养子女须满足健康要求;16 岁及以上的孩子须满足品格要求;欠澳大利亚政府的款项须已还清或有正式还款安排;若签证不符合未满 18 岁申请人的最佳利益,可能不予签发。
  • 递交方式:必须纸质递交,把 47CH 表(Application for migration to Australia by a child)与 40CH 表(Sponsorship for a child to migrate to Australia)一起邮寄或快递至珀斯的 Child and Other Family Processing Centre,表格用英文填写,寄出前先缴申请费,不接受当面递交,也不要寄原件,只寄认证副本。
  • 后续:在收到书面获签通知前不要安排孩子赴澳;若被拒签,申请费不予退还,决定信会写明拒签理由以及是否可以申请复审。

常见问题

两个海牙公约国之间办的私人收养,算海牙收养吗?

不算。程序指引明确:只有经两国中央机构(澳方为州或领地中央机构)协调安排的收养才算海牙公约收养。两个公约国之间的私人收养仍按 expatriate 分支审理,需要满足海外居住 12 个月、完全且永久的父母权利等条件。

已经有海牙收养文件,是不是就不用办 102 签证了?

要看收养是否已在海外依海牙公约最终完成,或属于获认可的双边安排——如果是,孩子可能有资格直接取得澳大利亚公民身份,取得后可持澳护照入境,无需签证。否则仍需通过签证路径进入澳大利亚。

ACC 是递交时交,还是决定时也要有效?

按《1994年移民条例》相关条款的整理,102.211(4) 与 102.211(5) 两类海牙收养在签证决定时必须有一份有效的 ACC。官方收养文件清单同时把「孩子的收养文件」与「ACC」并列列出,具体提交要求以官方最新公布为准。

澳大利亚政府会为海外私人收养出具「不反对证明」吗?

不会。内政部官方页面明确:澳大利亚政府(含内政部)不参与海外私人收养程序,也不提供任何支持或背书此类收养的文件,包括支持信和不反对证明。政府这边只审理和决定收养签证申请。

「在海外居住超过 12 个月」是怎么算的?

指递交申请前紧接的 12 个月以上居住在澳大利亚境外,且不要求连续物理在场——程序指引会看永久住所、就业、财产、家庭与社会联系等因素,短暂回澳通常仍可计入。同时,在海外居住的目的不能是为了规避澳大利亚的跨国收养法律。

102 签证可以在澳大利亚境内递交吗?

官方页面要求纸质递交:把 47CH 与 40CH 两张表一起邮寄或快递到珀斯的 Child and Other Family Processing Centre,用英文填写并在寄出前缴费。以其他方式或其他办公室递交不构成有效申请,也不能当面递交。

拒签会退申请费吗?

不会。官方页面写明,如果申请被拒,申请费不予退还;拒签通知会说明拒签理由,以及是否享有复审权利。

参考资料

Primary sources

  1. Home Affairs — Temporary Graduate visa (subclass 485)
  2. Home Affairs — Skilled Independent visa (subclass 189)
  3. Home Affairs — Skilled Nominated visa (subclass 1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