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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90随行配偶材料:事实伴侣要满12个月吗?

190签证随行的事实伴侣通常需证明申请前已同居满12个月,除非关系已在澳洲州或领地登记;本文按财务、家务、社交、承诺四类梳理证据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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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但有一个替代路径。根据澳大利亚内政部 Skilled Nominated visa (subclass 190) 官方页面的 Partner documents(伴侣材料)一节(截至 2026 年 7 月官方页面),事实伴侣(de facto)提供以下任一类材料即可:一是关系已在澳大利亚某个州或领地登记(registered relationship)的证明;二是足以证明在递交申请之前已经维持事实伴侣关系至少 12 个月的材料。两条路是"或"的关系,不是叠加要求——但无论走哪条,已婚和事实伴侣都要另外证明关系是真实且持续的(genuine and continuing)。

12 个月到底从哪天开始算?

官方页面写的是"at least 12 months before you apply",也就是递交 190 签证申请之日往前推,而不是 EOI(Expression of Interest,意向书)递交日、获邀日或州担保提名日。这个区别在实际操作中很关键:190 的申请必须在获邀后 60 个自然日内递交,且官方明确说这个期限不可延长,所以 12 个月的起算点基本就等于你准备材料的那个时间点。

至于这 12 个月中间短暂分居、异地或一方出境是否中断计算,官方这一页并没有展开说明,属于需要以官方最新公布为准的部分,不要按网络流传的说法自行推定。

已婚也要交关系证据吗?

要。官方页面的措辞是"For both married and de facto applicants you must provide evidence that you are in a genuine and continuing relationship"——已婚申请人同样必须提供真实持续关系的证据,结婚证本身只解决"关系存在"的问题,不替代"关系真实且持续"的证明。

官方页面给出的例子是"can include but is not limited to"(包括但不限于):联名银行账户对账单、联名名义的账单账户、联名租约或房贷、能显示伴侣与你住在同一地址的文件。注意这份清单的非穷举性质:它点到的例子集中在财务和共同居住两类,并不等于只认这四类文件。

事实伴侣的四类证据方向怎么组织?

官方页面没有按类别分列,实务上通常把关系证据归到财务、家务(共同居住)、社交、承诺四个方向来整理。下面把官方直接点到的例子和可以归入各方向的材料放在一起,方便对照自查:

证据方向 官方页面直接点到的例子 同方向可补充整理的材料
财务 联名银行账户对账单;联名名义的账单账户 共同承担大额支出的记录、互相转账与共同还款的凭证
家务/共同居住 联名租约或房贷;显示伴侣与你同住同一地址的文件 同一地址的水电网账单、共同署名的大件购置或家居安排记录
社交 官方页面未单列 共同出席活动的记录、亲友对关系的认知与陈述、共同旅行的凭证
承诺 官方页面未单列 对共同未来的安排、相互扶助与长期规划的说明

需要说清楚:上表右侧两列属于整理方向的提示,不是内政部逐项列举的硬性清单;材料是否足够,由签证官按个案整体判断。另外,官方页面在"递交后"部分提示,签证官没有义务主动要求补料,可能在你未补齐材料的情况下直接作出决定,所以关系证据应在递交时一次交齐,而不是等补料通知。

除了关系证据,随行配偶还要交什么?

官方 Partner documents 一节列出的伴侣材料包括:身份文件与照片、品格(character)材料、结婚证(如适用)、其他关系的相关文件(如适用)。

品格材料方面,如果配偶自 16 岁起在过去 10 年内累计在澳大利亚住满 12 个月或以上,需要提供澳大利亚联邦警察(AFP)签发的完整披露(complete disclosure)国家无犯罪记录证明,州或领地警方签发的不被接受;该证明自签发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同时需要提供过去 10 年内累计居住 12 个月或以上的每一个国家(含国籍国)的无犯罪记录证明,以及服役过的国家的兵役记录或退役文件。所有副申请人都需满足健康要求,16 岁及以上的副申请人还需满足品格要求。

主申请人方面,还有 Form 80(Personal particulars for assessment including character assessment)和 Form 1221(Additional personal particulars information)需要填写提交。如果伴侣或受抚养子女不随行,官方要求说明原因(例如已持有澳洲公民身份或已是永久居民)。

时间节点上还有哪些容易踩的坑?

几个与配偶随行直接相关的时点:主申请人必须在获邀时未满 45 岁(获邀后才满 45 岁不影响);获邀时须具备至少 competent English(胜任英语水平);获邀后 60 个自然日内必须递交,不可延期;随行家庭成员可以在递交后、下签前通过 Form 1436 追加,但追加的成员同样要满足健康与品格要求。递交之后如果婚姻或事实伴侣状态发生变化,属于必须主动通知的事项。

以上是对官方页面信息的一般性梳理,仅供一般参考,不构成针对个人情况的专业建议;具体材料取舍请以官方最新公布的信息或持牌专业人士的意见为准。

常见问题

事实伴侣一定要满 12 个月才能随行 190 吗?

不一定。如果关系已在澳大利亚的州或领地登记,可以用登记证明替代 12 个月同居的证明;两者满足其一即可,但无论哪种情况都要另外证明关系真实且持续。

在海外登记的同居关系,能不能替代 12 个月?

官方页面在这一条上写的是"由澳大利亚州或领地登记的关系"(registered by an Australian State or Territory)。海外登记能否被接受,页面未作说明,这类情况应以官方最新公布为准。

12 个月是按递交申请那天算,还是按获邀那天算?

按递交签证申请之日往前推算。官方表述是"递交申请前至少 12 个月",而 190 的申请必须在获邀后 60 个自然日内递交,这两个时间点通常很接近。

领了结婚证,是不是就不用准备关系证据了?

不是。官方页面明确要求已婚与事实伴侣申请人都必须提供真实、持续关系的证据,结婚证解决的是关系成立的形式问题,不能替代关系实质性的证明材料。

材料不够,签证官会通知我补吗?

不一定。官方页面写明签证官可以要求补料,但没有义务这么做,也可能在不再要求补充文件的情况下直接作出决定,因此建议在递交时就把关系证据准备完整。

递交申请后才登记关系或结婚,需要告知吗?

需要。婚姻状况或事实伴侣状态的变化属于官方要求主动通知的情形,应在发生变化后及时告知。

参考资料

Primary sources

  1. Home Affairs — Temporary Graduate visa (subclass 485)
  2. Home Affairs — Skilled Independent visa (subclass 189)
  3. Home Affairs — Skilled Nominated visa (subclass 1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