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Thapa案对190的影响:技能评估能后补吗?
本文依据澳大利亚内政部190签证官方页面,说明Thapa案之后190技能评估可在获邀后60天内补齐,以及邀请时的声明要求、3年有效期和不可延期的60天期限如何同时适用,医生与律师另有不同要求。
能后补,但补的只是「取得评估的时间点」,不是「要不要有评估」。根据澳大利亚内政部(Department of Home Affairs)的 Skilled Nominated visa (Subclass 190) 官方页面(截至 2026 年 7 月官方页面),申请要有效,你必须在获邀时声明自己已具备一份合适的技能评估;与此同时,部长代表(delegates of the Minister)现在会接受在 60 天邀请期内取得、且针对你提名职业的合适技能评估。这一做法改变源自 Thapa v Minister for Immigration, Citizenship, Migrant Services and Multicultural Affairs [2021] FCCA 686(下文简称 Thapa 案)。以下说明基于公开官方信息作一般性参考,不构成针对个人情况的意见,具体安排请以官方最新公布为准。
Thapa 案到底放宽了哪一条?
放宽的是时间点,不是门槛。官方页面的表述有两层,需要放在一起读。
第一层是门槛:申请有效的前提是,你在获邀时(at the time of invitation)声明自己有一份合适的技能评估,并且需要在递交申请时附上这份评估的副本。这一点并没有因为 Thapa 案取消。
第二层是时间点:部长代表现在会接受「在 60 天邀请期内取得」的评估。页面明确写明,这一改变是 Thapa 案的判决结果所致,部长将按 Thapa 案的判决执行《1994 年移民条例》(Migration Regulations 1994)。
需要留意页面同段保留的一句限定:部长保留在法院主张 Thapa 案判错的权利(reserves the right to make submissions in a Court that Thapa was wrongly decided)。也就是说,这是一种行政执行口径,而非条文本身的永久改写,后续是否调整,应以官方最新公布为准。
获邀后才做评估,60 天里要挤下几件事?
60 天是同一段窗口,不是两段。官方页面写明:获邀后有 60 个日历日(60 calendar days)递交签证申请,且这个期限不可延期。因此「在 60 天邀请期内取得评估」与「在 60 天内递交申请」是并行倒计时,评估报告必须落在这段窗口之内,并随申请一起递交。
| 事项 | 官方页面的时点要求 |
|---|---|
| 递交签证申请 | 获邀后 60 个日历日内,不可延期 |
| 取得合适的技能评估 | 部长代表接受在 60 天邀请期内取得的评估 |
| 提交评估副本 | 需随签证申请一并提交(you will need to provide a copy of this skills assessment with your application) |
| 支撑 EOI 中的分数主张 | 递交申请时必须提供相应证据 |
同一段窗口里还有几项容易被忽略的要求:总分须达到邀请函上载明的分数(可能高于 65 分,取决于你在 EOI 中的主张);申请递交后,如果提名的州或领地机构撤回提名,申请即变为无效。持 491 或 494 签证的申请人另有一层门槛:递交 190 申请时,须已持有该签证至少 3 年。
3 年有效期怎么算,和 60 天窗口冲突吗?
页面的原文是:技能评估必须是在邀请日之前 3 年内取得的(obtained in the 3 years before the date of your invitation);如果评估本身载明的有效期短于 3 年,则该期限不得已经届满(that period must not have passed)。
两个要点值得单独记住:
- 计算锚点是邀请日,不是递交申请日,也不是签证获批日。
- 3 年只是上限,评估机构自己出具的更短有效期才是实际约束。
假设某申请人的评估于 2024 年 5 月出具、评估文件载明有效期 3 年,其在 2026 年 7 月获邀——这份评估落在 3 年之内。若同一份评估载明的有效期只有 2 年,那么到 2026 年 7 月该期限已经届满,就不能用于这一次申请。
至于衔接问题:页面同时写了「3 年内取得(以邀请日为准)」和「接受 60 天邀请期内取得的评估」,而后者发生在邀请日之后。两者如何协调,页面本身没有进一步说明。这也是为什么在判断是否来得及补齐时,最稳妥的做法是以官方最新公布为准,并结合自己评估文件上载明的有效期逐日核对。
医生、律师能用执业注册代替评估吗?
可以,但没有 60 天宽限。官方页面对医疗和法律从业者单列了替代证明:
- 医生:澳大利亚医疗从业者监管机构(Australian Health Practitioner Regulation Agency, AHPRA)的完整、无条件或普通注册;或有条件的专科注册——即仅可在该专科执业、无需进一步培训或监督。
- 律师:在相关州或领地获准执业(admission to practice law)。
关键差别在于时点:页面对这两类人写的是「须在我们邀请你申请时已注册/已获准入」(must be registered/admitted at the time we invite you to apply)。这意味着 60 天窗口是针对评估机构出证的便利,并不延伸到执业注册或执业准入。
打算等邀请再做评估,真正的风险在哪?
风险不在政策,而在时间。官方页面没有给出任何评估机构的出证时长,因此无法保证一份在获邀后才启动的评估一定能在 60 天内落地;而 60 天不可延期,错过就需要重新获邀。
等待本身也有代价。页面写明,EOI 递交后最长可能在 2 年后才收到邀请。在这段时间里,早先取得的评估可能先于邀请到期——这正是 3 年有效期值得提前倒推的原因。
另外,60 天的灵活只覆盖技能评估,其他以「获邀时」为节点的要求一条都没变:获邀时须未满 45 岁(递交 EOI 之后、获邀之前满 45 岁,将不会获邀);获邀时须至少具备 competent English(胜任英语)水平;提名职业须在 190 适用的技术职业清单上;分数须达到邀请函载明的分数。
常见问题
Thapa 案是什么,为什么会影响 190 的技能评估时间?
Thapa 案指 Thapa v Minister for Immigration, Citizenship, Migrant Services and Multicultural Affairs [2021] FCCA 686。内政部官方页面写明,部长代表现在接受在 60 天邀请期内取得的合适技能评估,这一做法改变正是该判决的结果。页面同时保留部长在法院主张该案判错的权利。
获邀时还没有评估结果,还能递交有效的 190 申请吗?
官方页面把两句话并列:申请有效的前提是获邀时声明你已有合适的技能评估;同时,部长代表会接受在 60 天邀请期内取得的评估。可用于本次申请的理解是,评估可以在这段窗口内落地,但声明义务并未免除,评估副本也须随申请一并递交。
60 天期限可以申请延期吗?
不可以。页面写明获邀后有 60 个日历日递交申请,并明确「我们不能延长这个时间」(We cannot extend this time)。评估的取得必须在获邀后的 60 天内完成并随申请一并递交;若申请时未附齐其他材料,官方页面说明应尽快在 ImmiAccount 中补交。
技能评估的 3 年有效期从哪一天起算?
从邀请日起算。页面的表述是评估须在邀请日之前 3 年内取得;若评估文件载明的有效期短于 3 年,则以该期限为准,且不得已经届满。
没有技能评估,可以先递交 EOI 排队等邀请吗?
可以。官方页面说明,EOI 通过 SkillSelect 提交,本身不是签证申请,提交不收取费用;SkillSelect 会根据你在 EOI 中的主张给出估算分数,估算不足 65 分者不会获邀。但获邀后仍须满足上文的评估与各项时点要求。
如果两次获邀都没在 60 天内递交,会怎样?
页面写明,两次获邀后仍未递交签证申请,你的 EOI 会被从 SkillSelect 中移除。也就是说,等待不是零成本,两次错过窗口就需要重新提交 EOI。
医生或律师也能用这 60 天窗口补齐材料吗?
不适用。页面对医生要求获邀时已持有 AHPRA 的相关注册,对律师要求获邀时已在相关州或领地获准执业,两者都锚定在邀请时点,没有 60 天宽限。